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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体育局_宣城市体育赛事统计分析

tamoadmin 2024-09-25
1.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2.绩溪亦迪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3.2014安徽省运动会的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4.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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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体育局_宣城市体育赛事统计分析

安徽星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2017-07-17在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宁国市东岸路新苑小区5幢1005、2005号。

安徽星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1881MA2NTDJ226,企业法人黄萌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安徽星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安防监控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收银系统设计、施工、维护、销售,综合布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计算机软件及网络设备的研发、销售、维护,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器人、3D打印设备、音响设备、舞台灯光设备、办公耗材销售、安装及维护,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咨询服务,体育赛事推广,文化体育用品、礼品、玩具、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床上用品、首饰用品、化妆用品、日用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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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

安徽昆山湖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2011-04-20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昆山湖大坝下。

安徽昆山湖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1802573028326K,企业法人李云珍,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安徽昆山湖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旅游资源开发;酒店管理;旅游商品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制冷工程施工;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农业生态开发;制冷设备安装、保养;农副产品、旅游商品销售;房屋出租;房屋拆迁;住宿;餐饮;歌舞娱乐;体育文化推广;体育赛事活动策划;健身服务;体育场馆服务;体育用品、健身器材销售;文化旅游项目推广;香烟零售;会议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日用百货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昆山湖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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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亦迪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举办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是为了检验全省青少年运动员的训练成果,展示我省青少年运动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锻炼、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夯实竞技体育发展基础,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推进体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为保证青少年部各项竞赛活动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总则。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在安庆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跳水)、射击、体操(蹦床)、武术(套路、散打)、国际式摔跤(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跆拳道、拳击、举重、柔道、赛艇、皮划艇、击剑。

三、参加单位

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安庆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

四、运动员资格

1.具有安徽省户籍,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青少年。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在省体育局所属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注册,并符合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各项规定,方可代表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3.经省体育局批准,各市输送到解放军队训练尚未办理正式入伍手续的适龄运动员,公示后可代表输送单位参赛。

4.经省体育局同意,各市输送到体育院校(含竞技体校)的安徽籍运动员,代表我省在国家体育总局办理双重注册,公示后方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5.运动员参加省十三运会的代表单位以2013年度注册期内注册的代表单位为准。

6.甲组运动员在2011年至2013年度至少参加两次省级青少年锦标赛(以上场参赛为准),其他组别及足球、排球项目运动员在2012年至2013年度至少参加一次省级青少年锦标赛(以上场参赛为准),方可代表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7.凡在历次省级比赛中出现过两个以上年龄的运动员,以不利年龄为准。

8.各市不得从外省市引进运动员参加本届运动会。

9.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的统一要求,进行骨龄检测和指纹采集。

10.运动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省运会:

(1)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的运动员(含我省输送到解放军队已办理入伍手续的运动员)。

(2)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或选招决定的运动员。

(3)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外省市进行青少年注册或代表外省市(行业体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

(4)未经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外省市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

五、参加办法

1.报项规定:各参赛单位最少必须参加10个项目的比赛。各单位必须报6个以上(包括6个)重点发展项目,不足6个,每少报一项扣除该代表团省十三运会总成绩3枚金牌、39分。

参加16个以上(含16个)项目的,必须报12个以上(含12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参加15—13个项目的,必须报10个以上(含10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参加12—10个项目的,必须报8个以上(含8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

重点发展项目:体操(不含蹦床)、游泳、跳水、射击、举重、击剑、田径、赛艇、皮划艇、拳击、手球。

巩固强化项目:国际式摔跤(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套路、散打)。

2.经省体育局公布的全省单项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两人及两人以下项目由输送单位报名参赛,所获成绩分别按50%计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两人以上项目可以由输送单位报名,也可以由承训单位报名,所获成绩不实行双计分。

3.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的一个组别(甲组、乙组、丙组或丁组)的比赛,不得跨组别或兼报其它大项的比赛。

4.各项目运动员报名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5.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规定:

参赛运动员在50人以下的(含50人)团部工作人员4人;参赛运动员在51—100人的团部工作人员6人;参赛运动员在101人以上的,每超出50人,可增报团部工作人员1人。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运动员总数在50人以下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人;51人至100人(含100人)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2人;101人至200人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3人;201人以上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4人。此外,如各代表团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设副团长1-4人,不占代表团工作人员名额,一切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1.单项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省体育局下发的单项竞赛规程。

2.所有项目各组别报名不足3个单位,取消该组别比赛(足球、篮球、排球、手球项目除外);单项每小项报名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艇、对、小团体等),取消该项目比赛。

3.各项目除竞赛规则规定名次并列外,不允许并列名次。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按竞赛规则和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球类集体项目比赛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手球项目录取前12名。其中第一名计4枚金牌、52分,第二名计3.5枚金牌、44分,第三名计3枚金牌、40分,第四名计2.5枚金牌、36分,第五名计2枚金牌、32分,第六名计1.5枚金牌、28分,第七名计1枚金牌、24分,第八名计0.5枚金牌、20分,第九名计16分,第十名计12分,第十一名计8分,第十二名计4分。

(2)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录取前8名。其中第一名计3枚金牌、39分,第二名计2.5枚金牌、33分,第三名计2枚金牌、30分,第四名计1.5枚金牌、27分,第五名计1枚金牌、24分,第六名0.5枚金牌、计21分,第七名计18分,第八名计15分。

(3)以上项目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额的,均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并奖励。

2. 项目团体奖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体操、射击、举重、击剑、田径、游泳、赛艇、皮划艇、拳击、手球、柔道、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等项目分别设立团体奖。各市在2011—2013全省年度青少年比赛及2014年省运会中,在以上项目所获团体总分按20%、20%、20%、40%比例计为团体奖的得分,排定名次。其中体操、射击、举重、田径、游泳、拳击等项目,录取前八名,第一名计4枚金牌,第二名计3枚金牌,第三名计2枚金牌,第四名计1.5枚金牌,第五、六名计1枚金牌,第七、八名计0.5枚金牌;击剑、赛艇、皮划艇、手球、柔道、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录取前六名,第一名计3枚金牌,第二名计2枚金牌,第三名计1.5枚金牌,第四名计1枚金牌,第五、六名计0.5枚金牌。

3.其它项目比赛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除以上两类项目以外的其它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单项报名人数(队数)只有8名(队)或不足8名(队)的,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

4.全国以上重大比赛带入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1)运动员参加第三十届夏季奥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每获得奥运会1张入场券按1枚金牌、13分计入输送市代表团。此外,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加计16(10、8)枚金牌、208(130、104)分, 4—8名分别计3(3、3、2、2)枚金牌、39(39、39、26、26)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2)运动员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6(4、3)枚金牌、78(52、39)分;4—8名分别计36、32、28、24、2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10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所获成绩按100%计算;球类集体项目按实际名次带入金牌和总分。

(3)运动员在2010年9月17日至省十三运会开幕式前一个月之间(以下简称本周期)参加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第十六届亚运会以及第二届青年奥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6(4、3)枚金牌、78(52、39)分;4—8名分别计36、32、28、24、2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4)运动员在本周期参加全国最高水平比赛(锦标赛、冠军赛或总决赛)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3、2、1枚金牌、39(26、20分),4—8名分别计18、16、14、12、1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5)运动员参加第七届全国城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金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2枚金(银、铜)牌、26(22、20分),4—8名分别计18、16、14、12、1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第七届全国城运会跨市参赛的运动员所获成绩按1︰1分别计入参赛单位和输送单位。

上述比赛只统计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项目,但跆拳道、武术散打、女子自由跤按锦标赛设项统计。运动员在十六届亚运会中的非全运会项目取得的成绩按50%进行带入。同一名运动员在以上各项赛事中的同一小项(包括不同体重级别)中取得两个以上成绩者,只统计一次最高成绩。基地输送运动员按0.5:0.5的比例带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

5.输送省优秀运动队带入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各市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前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解放军(获得全国十二运会与我省实行两次计分资格)的适龄运动员,本项目决赛前一个月仍然在队的,每输送1人加计1枚金牌、13分;

基地输送运动员按0.5:0.5的比例带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

6.已获得省运会决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因代表国家参加2014年国际重大比赛或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以上重要赛事,而不能参加省运会决赛的(含与我省双计分的适龄运动员),经省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报省体育局审核批准,每人计金牌1枚,13分计入省运会所在代表团。

7.破(超)纪录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在省运会上超一项世界纪录奖励8枚金牌和104分,超一项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奖励6枚金牌和78分,破一项安徽省成年纪录奖励3枚金牌和39分,破一项安徽省青少年纪录奖励0.5枚金牌和8分。

八、公布名次与奖励

(一)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奖牌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奖牌、带入奖牌和破纪录奖励奖牌总数排列代表团奖牌榜。代表团奖牌名次奖牌数多者名次列前,奖牌数相同,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金、银、铜牌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二)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金牌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金牌、带入金牌和破纪录奖励金牌总数排列代表团金牌榜。代表团金牌名次以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牌数相同,银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各名次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三)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总分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名次分、带入分和破纪录奖励分总和排列代表团总分榜。代表团总分名次以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各名次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四)公布青少年部县级金牌榜。具体办法是:按照各县输送运动员(以运动员户籍决定输送县)在省十三运会青少年部比赛中所获金牌数以及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带入金牌数统计县级金牌榜。

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带入金牌数计算办法:各县参加2011-2014年全省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团体总分分别累加后,排定名次,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总排名1-12名计4、4、3、3、2、2、2、2、1、1、1、1枚金牌,带入省运会。

九、设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

根据各市输送运动员在本周期年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亚运会、全运会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折算成的名次分,奖励前八名代表团(具体细则另定)。

十、设竞技体育人才输送奖

根据各市在本周期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的运动员(含经省体育局同意输送到解放军队的运动员)人数之和,奖励前八名代表团(具体细则另定)。

十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办法另定。

十二、兴奋剂检查

比赛期间,根据需要,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反兴奋剂条例》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报名和报到

1.第一次报名:报参赛大项。各代表团须于2014年1月31日前将《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报省体育局备案。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该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第二次报名:报参赛运动员名单和具体项目。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逾期报名按弃权论。各项目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报到:各代表团报到时间待定;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四、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米×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如:合肥)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五、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2014安徽省运动会的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

绩溪亦迪投资有限公司是2009-11-18在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绩溪亦迪投资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1824697364006E,企业法人汪少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绩溪亦迪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网上销售;宣传、策划、组织国内体育赛事、体育旅游、体育健身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设备、体育用品租赁;体育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安徽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1556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99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绩溪亦迪投资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举办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是为了检验全省青少年运动员的训练成果,展示我省青少年运动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锻炼、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夯实竞技体育发展基础,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推进体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为保证青少年部各项竞赛活动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总则。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在安庆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跳水)、射击、体操(蹦床)、武术(套路、散打)、国际式摔跤(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跆拳道、拳击、举重、柔道、赛艇、皮划艇、击剑。

三、参加单位

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巢湖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

四、运动员资格

1.具有安徽省户籍,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青少年。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在省体育局所属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注册,并符合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各项规定,方可代表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3.经省体育局批准,各市输送到解放军队训练尚未办理正式入伍手续的适龄运动员,公示后可代表输送单位参赛。

4.经省体育局同意,各市输送到体育院校(含竞技体校)的安徽籍运动员,代表我省在国家体育总局办理双重注册,公示后方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5.运动员参加省十三运会的代表单位以2013年度注册期内注册的代表单位为准。

6.甲组运动员在2011年至2013年度至少参加两次省级青少年锦标赛(以上场参赛为准),其他组别及足球、排球项目运动员在2012年至2013年度至少参加一次省级青少年锦标赛(以上场参赛为准),方可代表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7.凡在历次省级比赛中出现过两个以上年龄的运动员,以不利年龄为准。

8.各市不得从外省市引进运动员参加本届运动会。

9.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的统一要求,进行骨龄检测和指纹采集。

10.运动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省运会:

(1)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的运动员(含我省输送到解放军队已办理入伍手续的运动员)。

(2)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或选招决定的运动员。

(3)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外省市进行青少年注册或代表外省市(行业体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

(4)未经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外省市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

五、参加办法

1.报项规定:各参赛单位最少必须参加10个项目的比赛。各单位必须报6个以上(包括6个)重点发展项目,不足6个,每少报一项扣除该代表团省十三运会总成绩3枚金牌、39分。

参加16个以上(含16个)项目的,必须报12个以上(含12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参加15—13个项目的,必须报10个以上(含10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参加12—10个项目的,必须报8个以上(含8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

重点发展项目:体操(不含蹦床)、游泳、跳水、射击、举重、击剑、田径、赛艇、皮划艇、拳击、手球。

巩固强化项目:国际式摔跤(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套路、散打)。

2.经省体育局公布的全省单项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两人及两人以下项目由输送单位报名参赛,所获成绩分别按50%计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两人以上项目可以由输送单位报名,也可以由承训单位报名,所获成绩不实行双计分。

3.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的一个组别(甲组、乙组、丙组或丁组)的比赛,不得跨组别或兼报其它大项的比赛。

4.各项目运动员报名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5.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规定:

参赛运动员在50人以下的(含50人)团部工作人员4人;参赛运动员在51—100人的团部工作人员6人;参赛运动员在101人以上的,每超出50人,可增报团部工作人员1人。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运动员总数在50人以下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人;51人至100人(含100人)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2人;101人至200人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3人;201人以上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4人。此外,如各代表团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设副团长1-4人,不占代表团工作人员名额,一切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1.单项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省体育局下发的单项竞赛规程。

2.所有项目各组别报名不足3个单位,取消该组别比赛(足球、篮球、排球、手球项目除外);单项每小项报名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艇、对、小团体等),取消该项目比赛。

3.各项目除竞赛规则规定名次并列外,不允许并列名次。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按竞赛规则和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球类集体项目比赛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手球项目录取前12名。其中第一名计4枚金牌、52分,第二名计3.5枚金牌、44分,第三名计3枚金牌、40分,第四名计2.5枚金牌、36分,第五名计2枚金牌、32分,第六名计1.5枚金牌、28分,第七名计1枚金牌、24分,第八名计0.5枚金牌、20分,第九名计16分,第十名计12分,第十一名计8分,第十二名计4分。

(2)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录取前8名。其中第一名计3枚金牌、39分,第二名计2.5枚金牌、33分,第三名计2枚金牌、30分,第四名计1.5枚金牌、27分,第五名计1枚金牌、24分,第六名0.5枚金牌、计21分,第七名计18分,第八名计15分。

(3)以上项目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额的,均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并奖励。

2. 项目团体奖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体操、射击、举重、击剑、田径、游泳、赛艇、皮划艇、拳击、手球、柔道、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等项目分别设立团体奖。各市在2011—2013全省年度青少年比赛及2014年省运会中,在以上项目所获团体总分按20%、20%、20%、40%比例计为团体奖的得分,排定名次。其中体操、射击、举重、田径、游泳、拳击等项目,录取前八名,第一名计4枚金牌,第二名计3枚金牌,第三名计2枚金牌,第四名计1.5枚金牌,第五、六名计1枚金牌,第七、八名计0.5枚金牌;击剑、赛艇、皮划艇、手球、柔道、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录取前六名,第一名计3枚金牌,第二名计2枚金牌,第三名计1.5枚金牌,第四名计1枚金牌,第五、六名计0.5枚金牌。

3.其它项目比赛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除以上两类项目以外的其它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单项报名人数(队数)只有8名(队)或不足8名(队)的,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

4.全国以上重大比赛带入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1)运动员参加第三十届夏季奥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每获得奥运会1张入场券按1枚金牌、13分计入输送市代表团。此外,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加计16(10、8)枚金牌、208(130、104)分, 4—8名分别计3(3、3、2、2)枚金牌、39(39、39、26、26)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2)运动员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6(4、3)枚金牌、78(52、39)分;4—8名分别计36、32、28、24、2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10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所获成绩按100%计算;球类集体项目按实际名次带入金牌和总分。

(3)运动员在2010年9月17日至省十三运会开幕式前一个月之间(以下简称本周期)参加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第十六届亚运会以及第二届青年奥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6(4、3)枚金牌、78(52、39)分;4—8名分别计36、32、28、24、2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4)运动员在本周期参加全国最高水平比赛(锦标赛、冠军赛或总决赛)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3、2、1枚金牌、39(26、20分),4—8名分别计18、16、14、12、1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5)运动员参加第七届全国城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金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2枚金(银、铜)牌、26(22、20分),4—8名分别计18、16、14、12、1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第七届全国城运会跨市参赛的运动员所获成绩按1︰1分别计入参赛单位和输送单位。

上述比赛只统计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项目,但跆拳道、武术散打、女子自由跤按锦标赛设项统计。运动员在十六届亚运会中的非全运会项目取得的成绩按50%进行带入。同一名运动员在以上各项赛事中的同一小项(包括不同体重级别)中取得两个以上成绩者,只统计一次最高成绩。基地输送运动员按0.5:0.5的比例带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

5.输送省优秀运动队带入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各市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前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解放军(获得全国十二运会与我省实行两次计分资格)的适龄运动员,本项目决赛前一个月仍然在队的,每输送1人加计1枚金牌、13分;

基地输送运动员按0.5:0.5的比例带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

6.已获得省运会决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因代表国家参加2014年国际重大比赛或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以上重要赛事,而不能参加省运会决赛的(含与我省双计分的适龄运动员),经省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报省体育局审核批准,每人计金牌1枚,13分计入省运会所在代表团。

7.破(超)纪录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在省运会上超一项世界纪录奖励8枚金牌和104分,超一项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奖励6枚金牌和78分,破一项安徽省成年纪录奖励3枚金牌和39分,破一项安徽省青少年纪录奖励0.5枚金牌和8分。

八、公布名次与奖励

(一)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奖牌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奖牌、带入奖牌和破纪录奖励奖牌总数排列代表团奖牌榜。代表团奖牌名次奖牌数多者名次列前,奖牌数相同,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金、银、铜牌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二)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金牌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金牌、带入金牌和破纪录奖励金牌总数排列代表团金牌榜。代表团金牌名次以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牌数相同,银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各名次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三)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总分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名次分、带入分和破纪录奖励分总和排列代表团总分榜。代表团总分名次以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各名次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四)公布青少年部县级金牌榜。具体办法是:按照各县输送运动员(以运动员户籍决定输送县)在省十三运会青少年部比赛中所获金牌数以及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带入金牌数统计县级金牌榜。

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带入金牌数计算办法:各县参加2011-2014年全省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团体总分分别累加后,排定名次,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总排名1-12名计4、4、3、3、2、2、2、2、1、1、1、1枚金牌,带入省运会。

九、设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

根据各市输送运动员在本周期年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亚运会、全运会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折算成的名次分,奖励前八名代表团(具体细则另定)。

十、设竞技体育人才输送奖

根据各市在本周期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的运动员(含经省体育局同意输送到解放军队的运动员)人数之和,奖励前八名代表团(具体细则另定)。

十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办法另定。

十二、兴奋剂检查

比赛期间,根据需要,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反兴奋剂条例》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报名和报到

1.第一次报名:报参赛大项。各代表团须于2014年1月31日前将《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报省体育局备案。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该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第二次报名:报参赛运动员名单和具体项目。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逾期报名按弃权论。各项目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报到:各代表团报到时间待定;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四、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米×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如:合肥)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五、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历届安徽省运动会回眸

第一届 1959年4月28日至5月8日,在合肥市举行了规模盛大的首届安徽省运动会。合肥、六安等11个地、市及解放军驻皖部队,共1955名运动员参赛。

第二届 1960年10月2日至11月8日在合肥市举行。参赛单位有9个地、市及火车头、前卫体协,运动员1726人,9人达到或超过运动健将标准。

第三届 1974年7月5日至9月27日在合肥市举行。比赛项目13个,各地、市及省、6408部队、蚌埠铁路分局等参赛,运动员3979人,3人10次破田径、举重7个单项全国少年纪录。

第四届 1979年4月1日至5月1日在合肥市举行。16个比赛项目,分成年、少年组两组,各个地、市2949人参赛。

第五届 1982年8月1日至9月26日在合肥等地举行。比赛项目16个,各地、市和高等院校17个代表团约五百名运动员参赛。

第六届 1986年9月7日在蚌埠市举行。各地、市六千多名健儿参加了23个项目的比赛,1人2项超亚洲纪录,超1项世界青少年纪录、1项全国纪录各1人。

第七届 1992年8月10日至9月29日在合肥市举行。设12个项目,各地、市和28个行业及大型企业共44个代表团,五千多名运动员参赛。1人超1项举重世界纪录、4人超射击4项亚洲纪录。

第八届 1996年9月16日至26日在马鞍山市举行。各地、市及26个行业(企业)的42个代表团近五千名运动员,参加了23个项目的角逐。有1人破1项全国少年纪录。

第九届 2000年10月18日至28日在合肥市举行。全省17个地、市代表团五千多名运动员参加了22个项目401个小项的比赛,另有一千多名运动员参加了5个表演项目的比赛。射击1人超世界纪录、4人超2项世界青少年纪录。

第十届 2002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在芜湖市举行。全省17个市的代表团共6000多人参赛。该届设24个大项、450个小项。共3人3次打破3项省成人纪录,27人62次打破45项省青少年纪录。

第十一届 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在合肥市举行。全省17个市代表团和56所高校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9000人,是历届运动会参赛人员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体育盛会。共83人21队158次打破67项省青少年纪录,特别是蚌埠代表队女子乙组射击10米移动靶3人团体超世界青少年纪录。

第十二届 2010年10月11日晚,在淮南市体育场隆重开幕。

第十三届2014年10月12日下午3时,在安庆市体育中心开幕。

第十四届将于2018年在蚌埠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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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月30日,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筹建批复。

2005年:

8月15日都邦保险召开战略及实施方案宣导会,确定通过卓越的经营团队、优秀的客户服务、良好业务品质、合理的网络布局、稳步的成长,来提升公司内涵价值,在恰当的时机引入战略投资者,逐步分阶段完成寿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建立以及上市等战略计划,成为指导都邦经营和发展的基本战略。

10月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验收小组贲奔组长等一行七人,在吉林省保监局刘德江局长的陪同下,莅临我司进行检查验收。

10月14日,都邦保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业,总部设立于北京。10月19日,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005年11月22日,都邦保险与慕尼黑再保险、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作协议,标志着全球最大的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以及中国最大的再保险公司中产再为都邦保险提供强大的再保支持。

2005年12月10日,北京分公司通过北京保监局验收,获得开业,成为都邦保险第一家分公司。

2006年:

2月14日,都邦保险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召开了建司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工作会议。

2月23日,都邦保险召开总公司对分公司快速反应服务机制宣导及培训会,快速反应服务机制全面启动,成为保险行业中唯一有此机制的保险公司。

3月8日,都邦保险因稳健、和谐的品牌形象,“打造中国服务最好的保险公司”明确的品牌追求,快速反应服务机制,高效诚信的理赔服务,被中国消费者保护基金会评选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服务满意单位,入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内知名企事业单位》。

3月14日,都邦保险召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启动大会,宣布成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小组,标志着都邦在“打造中国服务最好的保险公司”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也成为中国第一家全面进行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险公司。

3月22日,都邦保险成立车险专项开发小组,开发车险产品,以应对监管政策的变化,提高公司车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月27日,都邦保险成立业务发展委员会,以实现公司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不断提升业务发展决策的科学性,增强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

4月4日,为配合全国保险系统打击商业贿赂行动,总公司业务发展委员会召开关于中央和保监会治理行业商业贿赂的专题讨论会。

4月10日,都邦保险根据保监会要求,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办公室。

4月12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届品牌宣传会议,会议成立了都邦发展史上第一批品牌宣传队伍,对都邦品牌战略进行了宣导。

4月12日,为加强机构应收保费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益,降低因应收保费过高带来的税金损失,确保保费应收率控制在计划进度之内,公司成立应收保费小组。

4月13日下午,都邦保险启动拟设分公司负责人轮训,都邦保险以“信任、和谐、服务、快乐”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口碑,吸引了大批保险精英人才加盟。此举标志着都邦保险度机构铺设进入倒计时。

4月26日-27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次季度经营分析会。一季度是都邦机构开业后的第一个季度,保费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营业费用率、应收保费逐月下降,业务结构良好,机构建设顺利。会议进一步要求强化诚信文化建设和落实反商业贿赂工作。

5月18日,为满足客户对意健险产品的需求,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公司成立意健险产品项目小组,对意健险产品进行开发和修订,更加灵活的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意健险及组合产品。

6月5日,都邦保险保费收入累计超过一亿元。

6月18日,都邦保险荣获“2006中国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奖,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为公司颁奖。

6月,全司荣誉体系建设项目启动。通过突出先进、树立标杆的方式宣导“在竞争中奋进,在创新中发展”的都邦精神,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7月15日-19日,都邦保险举办第一期高级管理干部培训班,已开业的6家分公司和拟筹建的15家分公司主要干部参加培训。

7月20日,都邦保险在云南昆明召开第一次全国年中工作会议。同日,为表彰优秀业务团队和个人,召开了“滇池论剑”颁奖大会。

7月25日,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正式启用。

8月15日—20日,都邦保险首次参与体育赛事的保险合作,成为第十一届国际田联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唯一指定保险赞助商。

10月19日,都邦保险成立一周年,对北京市广渠门中学进行了“关爱你我,共同成长”的捐助活动,宏志班138名高一学生接受了138件羽绒服和保额近500万元的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11月20日至12月20日,广东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庆祝分公司开业一周年暨客户服务月活动。这是都邦保险分公司首次举行大型客户服务活动,标志着都邦客户服务系统建设又揭开了新的一页。

11月28日,中国市场品牌战略论坛组委会公布了“中国保险行业消费者十大满意品牌”名单,都邦保险榜上有名。

12月28日,都邦保险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股份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示,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中国***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小汤山会议中心胜利召开。

12月29日,都邦保险福建分公司成功承保福泉高速公路莆田至秀屿线工程。

12月31日,中保网“公司满意度调查—您最信赖的产险公司”投票结果显示,都邦保险获得网友最信赖的产险公司第二名,成为新保险公司中最受信赖的公司。

截至12月,都邦保险再保能力进一步增强,除慕尼黑再保险和中产再保险继续合作外,又新增加了Transatlantic Re(AA)、Partner Re(AA-)、Hannover Re(AA-)、SCOR(A-)、Mapfre(A+)五家国际大型再保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2007年:

1月16日,都邦保险广东分公司在全省开通客户服务短信平台。

1月25日,都邦保险云南分公司承保昆明市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月26日,都邦保险获得由中国消费者保护基金会颁发的 “全国文明诚信窗口单位”称号。都邦保险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倡导文明诚信经营、创造良好服务环境等方面得到社会的认可,并成为行业文明诚信经营的典范。

3月1日,都邦保险电话中心在北京地区正式实行7×24小时服务。

3月9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二届全国品牌管理培训会议,品牌管理的全国统一化管理工作就此开启新的篇章。

3月17日、18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届第三次股东会、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第一届第五次监事会。

4月21、22日,都邦保险参加保险界在京单位迎奥运乒乓球比赛,夺得女子团体亚军及女子双打冠军。

4月22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届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4月22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

4月23日,中共都邦保险总部机关党委第一届党员大会在京胜利召开,并选举产生了总部机关党委。

4月26日,广西分公司为“2007张学友-好久不见中国巡回演唱会南宁站”提供保险服务。

5月24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届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6月20日,都邦保险保费收入一举突破10亿元大关。

6月24日,都邦保险在(第二届)蒙代尔《中国财经测评榜》颁奖典礼上,被授予“2007中国最受信赖10大财险公司”称号。

7月1日,都邦保险党委组织总公司全体员工参观井冈山革命圣地,借庆祝中国***建党86周年之机,推动党委党风建设。

7月2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届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7月4日,都邦保险总公司第一期室主任级干部管理培训在京举行。

7月12日,湖南分公司举行“为奥运健儿加油,为体育湘军护航”活动。

7月15日,广东分公司成为“广州横渡珠江大型群众活动”唯一指定保险赞助商。

7月24日,大连分公司在保监局理赔服务抽查中满意度达到100%,受到保监局的高度赞扬。

7月26日,都邦保险总部喜迁新址,入主北京市朝阳区非中心中弘国际商务花园。

7月28日、29日,都邦保险总部和机构的70余位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了《组织行为学》培训。

7月30日,都邦保险在苏州召开中全国工作会议。。

8月5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届第九次临时股东会。

8月5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届第六次临时董事会。

8月11日,都邦保险成为张学友“好久不见中国巡回演唱会”指定保险服务商,为演唱会提供全程保险服务。

8月18日,内蒙古分公司独家承保 “周华健2007呼和浩特朋友演唱会”。

8月23日,都邦保险保费收入突破15亿,超额完成保费计划,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8月27日,上海分公司荣获《中国质量万里行》颁发的“全国服务质量无投诉(投诉解决)用户满意单位”奖牌及证书。

8月28日,都邦保险成为FIFA2007中国女足世界杯指定保险服务商,为女足世界杯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

9月7日,都邦保险按照《工会法》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9月13日,都邦保险召开第一届第七次临时董事会。

9月17日,都邦保险“急性高原病”在“首届中国创新保险产品”评选活动中荣获综合奖。

9月24日,江苏分公司完成签单保费3.17亿元,成功突破3亿元大关,成为都邦保险第一家保费进入3亿平台的分公司。

9月25日,都邦保险成为F1摩托艇世界锦标赛唯一指定保险服务商,为大赛期间工作人员和现场观众提供短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月19日,都邦保险成立两周年,同时,保费收入突破20亿元。

2008年1月16日,都邦保险山西分公司被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授予“诚信维权单位”。

2008年1月29日,都邦保险雄辩天下之“服务·价值”主题辩论赛总决赛在九华山庄落下帷幕,服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008年1月27日, 都邦保险黑龙江分公司荣获“黑龙江百姓口碑最佳单位”。

2008年3月4日,都邦保险第二届高峰论坛在珠海市召开。论坛分投资管理、服务品牌管理、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五大版块进行研讨。

2008年3月13日,都邦保险厦门分公司应邀入列“相约海沧 温暖2008——为北京奥运喝彩”的对台服务窗口。

2008年4月23日,都邦保险与兴业银行在北京钓鱼台俱乐部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这是兴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签署的第一份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2008年4月26日,都邦保险杯2008环崇明岛女子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开赛。都邦保险为此项国际赛事提供全程保险服务。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都邦保险迅速启动大灾紧急预案,建立地震快速理赔通道,救助灾区人民。

2008年5月16日,都邦保险向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款100万,支援受灾地区的灾后重建,为尽快恢复和谐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2008年5月19日,都邦保险总公司及江苏、浙江、重庆、辽宁、黑龙江和贵州等分公司于14:28集体默哀,深切缅怀在“5·12”汶川大地震中遇难的3万多名同胞。

2008年5月23日起,都邦保险推出自“洪灾风险防范系列”温馨提示,为客户提示洪灾中应注意的风险防范事宜,被众网站竞相转载。

2008年5月31日-7月13日,都邦保险“赈灾助奥”足球联赛在全国七省市举行。这是由都邦保险自主组织的一次大型公益体育活动,旨在弘扬体育精神,号召中国人携手拼搏,自强不息。

2008年5月18日,都邦保险吉祥物小象嘟嘟诞生,这是中国财产保险界第一个公司原创吉祥物,国内保险公司首次以亲民、有趣的新服务形象进入消费者视野。

2008年7月28-29日,都邦保险召开2008年中工作会议。董事长王丽影作了题为《坚定信心 团结拼搏 共创都邦美好未来》的主题报告,报告明确了本次会议的中心是实现两个“转变”,确保提升公司内涵价值、健康持续发展的目标。

2008年9月5日,都邦保险电话中心获“2008年度中国最佳联络中心”奖。

2008年9月8日,都邦保险启动企业文化系统化建设项目,将建立更有体系、更有成效、更加鲜明的企业文化,以推动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2008年10月19日,都邦保险成立三周年。董事长王丽影在庆典致辞中强调,都邦保险要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理性发展,落实并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都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008年12月1日,都邦保险正式成为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官方赞助商,这标志着都邦保险在体育品牌推广的道路上更加快速地迈开步伐。

2008年12月27日,第三届中国创新保险产品评选结果揭晓,都邦保险以独特的专业视角、完备的保险保障一举获得三个产品的五项大奖,这是继2007年获得最具创新力奖后的又一殊荣。都邦保险也成为此次评奖活动中成长最快的保险公司之一。

2012年6月上旬完成增资7亿元,注册资本由20亿元增至27亿元。此次增资扩股后,都邦保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将达150%以上,满足II类监管要求。

2012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都邦保险2012年年中工作会议在北京业务运营中心圆满落幕。都邦保险董事长刘德江、党委书记蔡玉和、总裁陈正银、纪委书记刘文彬、董事会秘书高继先出席会议,总裁室领导、董事会顾问委员会委员、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中支机构负责人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2012年9月8月至9日,都邦保险浙江分公司党委开展了一次“助学捐赠”活动,向捐赠对象安徽宣城泾县蔡村镇中心小学赠送了文体用品,并向两户贫困学生家庭捐款资助。

2012年10月19日,为践行公司“帮你、帮我、大家都帮”的社会承诺,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都邦保险重庆分公司组织“爱心行动志愿者队”前往“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开展爱心活动。

2012年11月28日,重庆晨报刊登了重庆市城口县河鱼乡中心小学67名留守儿童缺冬衣冬鞋的新闻并向大众发起暖冬行动,呼吁社会各界人士为山区的孩子们奉献爱心,都邦保险重庆分公司爱心行动志愿者队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积极响应,在分公司开展“因为有你孩子的冬天不再寒冷”的爱心志愿行动。

2013年

2013年1月8日下午,大连市金融工会主席、大连市保监局人教处领导莅临都邦保险大连分公司,颁发了“文明服务单位”奖牌,公司副总经理郭剑、理赔服务中心进行了接待。

2013年1月17日,都邦保险河南分公司获得了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颁发的“2012年度郑东新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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